《幫兇律師》給我們的教訓是=做事千萬不能留小辮子給人抓
作者: 青蛙巫婆 日期: 2010-09-25 00:48
雖然有不少人覺得約翰˙葛里遜的小說很膚淺,完全就是好萊塢取向,但是,我就是喜歡熱鬧、喜歡這個調調啊!因為他的字裡行間充滿畫面,文字跳躍好比演員排戲,多麼有趣。特別是在已經知道是由誰主演,可以先想像那個畫面的時候(這回的主角是由「變形金剛」的西亞李畢福(Shia LaBeouf)飾演)。
約翰˙葛里遜最強的,在於他把法律讀得很通很熟,然後在遵循法律、不(太)違反道德的界線中,讓筆下的主角盡可能的或伸張正義,或為自己脫困。
正如《the Firm》中的年輕律師在發現自己為之效力的法律事務所是什麼樣子以後,用了一個超偏門的方式幫自己解圍;新書《幫兇律師》中的年輕律師凱爾,也是在被脅迫的狀態下,被逼著違背自己服務社會的意願,進入大的法律事務所,而且目的是要幫脅迫者當間諜,成為幫兇!因為不論在哪一國,即使「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在未宣判前人人無辜」,但是在社會常態是以媒體渲染、在輿論起鬨的未判先決,或是人前賞耳光小巷道歉的扭曲狀態為一般時,無論怎樣的小把柄,都有可能斷送一個人的前途,更何況是原本就是引人注目的名人,或是背負著眾人期待的有為青年!於是,落入陷阱的動物只能做垂死的掙扎,希望自己的努力不會白費……
約翰˙葛里遜的小說之所以被嫌芭樂,是因為通常主角都能夠全身而退,給讀者或觀眾一個安心的快樂結局。可是,這樣哪裡不好呢?人生煩心的事情夠多了,看小說解悶就該快樂!何況我們從中學到教訓,那就是-做人千萬要無時無刻對得起自己跟別人,才不會留小辮子給人家抓,在往後害人害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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