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亂談(7)-奇職怪業俱樂部

attachments/201311/5510427441.jpg attachments/201311/7549380794.jpg attachments/201311/0502073587.jpg


原出處 http://blog.eslite.com/mystery/archives/211#more-211
在吉爾伯特˙基思˙卻爾斯頓著的奇職怪業俱樂部》中,寫的是一個到最後一篇故事才知道發起人是誰的一個神秘俱樂部,會員一定要發明過新的行業,並且能夠憑這項新發明的事業賺錢。而且這項職業不能是既有職業的應用或變形,所賺得的錢也必需能夠養活這位新行業的發明人。書中的六篇故事各解明了一個生活謎團,也順便再多介紹一行「奇職怪業」。不過解明的偵探並不是這些新行業的開發者,而是第一人稱的主角與他的朋友。這本書讀起來的感覺,跟克麗絲蒂的《十三個難題》中瑪波小姐的解謎過程很像,不過瑪波小姐解的事件有時會與殺人事件有關,《奇職怪業俱樂部》並不會。看起來柔和的瑪波小姐其實是位復仇女神,但是一般定義的「溫馨解謎(cozy)」也不是什麼省油的燈,有時一樣血腥。前幾次我介紹過的幾個以女性業餘偵探為主角的系列,她們從事的行業雖然各有不同、工作應該都是可以讓她們自己或是周遭的人放鬆心情的,可惜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
我幾天前到常去的舊書店香居去的時候,很快樂的發現她們剛收進一大箱新的英文書,全都是同一家出版社發行的「溫馨推理」,於是一口氣就買下十來本。這還是忍痛放棄了大半的收穫呢!
由於書實在太多,我挑書的時候,就是每個系列各挑一本,而且以系列第一本為主。而最有趣的事,就是光用這些新買書的系列主角,就可以組成一個書架上的「奇職怪業俱樂部」,更不用說加上書架上原本有的舊書了。
其實有些系列是同位作者用不同筆名寫的,不過現在就先不管這些,只先列出這些系列主角的所從事的「本業」(因為大家都是業餘偵探,主動或被動的被捲進事件,得解決案子呀)。
Sarah Atwell
的主角是製造玻璃藝品的、Miranda Bliss寫的系列是以兩個一起開了一家美食專賣店的女性合夥人為主角、Yasmine Galenorn的筆下主角也是開茶店的、India Ink(這個筆名實在太扯了)的書跟美容與Spa有關、Alice Kimberly的主角最好笑,是數十年前被殺死在一家舊書店中的偵探的鬼魂,和現代的書店女老板(也是寡婦)的搭檔、John J. Lamb的筆下主角是收集泰迪熊的熊熊愛好者、Joyce and Jim Lavence的主角是植物學家兼偵探的寡婦兼花店老板、Peg Marberg筆下主角是室內設計師、Tim Myers的主角是作肥皂的、Maggie Sefton的主角還是織毛線打毛衣的呢!Michele Scott的主角則是位愛酒的酒莊經理。這些書的共同特點,在於小說都兼具實用性,除了在閱讀時能夠吸收到的各類知識之外,在每本書的最後(有些是在章節中)都會有一到數頁的篇幅,讓讀者可以學到跟主角行業有關的一些小常識或實用知識。
現在書的競爭太強烈,連推理小說都不能只是看著好玩或是看著就算,得用這些花招來讓讀者買書、把書放在手邊而不是只站在書店裡看完就算了嗎?
不過話說回來,我望著自己的書架,發現我買的推理小說十有八九是「可以學東西」或是有需要時「可以當參考書」的,沒幾本是純粹娛樂用。已在台灣有許多中文譯本的傑佛瑞˙迪佛的各個系列主角所具有的專業,或是每本小說中出現的人物背景,全都把各種職業或知識融入情節中,讓讀者在不知不覺中就學到許多知識。而只有古早皇冠譯本的迪克˙
法蘭西斯則是在他將近四十本的著作中,創造了三十餘位從事不同行業,卻都多少跟馬扯上關連的主角。每本書都看得出他寫作過程中收集資料的努力,所以也是我的「有出必買」。當然,去年才剛過世的麥可˙克萊頓更是個中翹楚。他讓「不務正業」有了新解!
看書人、買書人、出書人的背景與喜好是「百百種」,在經濟不景氣的時候能用來買書的錢卻是固定的。出版社要如何讓讀者掏錢把書買回家,而不是只站在書店翻完就算,就會是一大課題與挑戰。
請用書的質來吸引讀者購買,千萬不要用收縮膜把書給包起來,不給看呀。這只會讓讀者越跑越遠喔。
評論: 0 | 引用: 0 | 閱讀: 13957
發表評論
暱 稱: 密 碼:
網 址: E - mail:
驗證碼: 驗證碼圖片 選 項:
頭 像:
內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