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企業把廣告網頁上的「團團圓圓」給換成『熊貓』

昨天我在辦公室上網找了那家有鞋有棒球隊的公司網站,寄伊媚兒給他們詢問認養動物的意願、說明企業不能未經授權就使用「有名字的動物」打廣告。
到了快下班時我還沒收到回信(通常也不會那麼快),就再上去那個賣T恤的網頁看看。結果,上面已經把「團團圓圓」給換成『熊貓』啦!
就像這樣「喜歡熊貓嗎?※※熊偷偷告訴你其實他跟熊貓是好朋友,既然大家喜歡熊貓,也要愛屋及烏喜歡※※熊喔!」
顯然他們不要認養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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