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妳說的謊》付出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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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英文書名The Light Between Oceans與中文書名的明示暗示,讓讀者載看到內容簡介與場景時,便已猜到這除了是講Janus島是位於兩座不同的大洋之間,由不變的燈塔來守護討海人的性命之外,也代表了男主角的做人原則在為與不為,或是在漢娜與伊莎貝爾這兩位以不同方式失去孩子的媽媽之間搖擺激盪的衝擊。
先説每次都會講到的私家版題外話。
頗久以前,有一次電視在重播「窈窕淑女」。複習一陣以後我媽開始生我的氣,因為我覺得希金斯教授很倒楣,明明是伊萊莎自己找上門,要他糾正她的發音,那為什麼後來她發現自己再也回不去原本的社群中時,要賴給教授説那都是他的錯。我媽就覺得我非常冷漠無情都不會設身處地幫人家想,都不幫助人;再一路扯到她每次要我幫什麼人忙,不管事情再小,我一定都先拒絕或至少不現場答應。
我説她也扯太遠。要幫人家忙第一得真的做得到才答應,不能只是為了應付就先答應,等發現做不到就放人家鴿子。而當你無法幫忙,被一直哭鬧一直煩一直「盧」到只好不甘不願的去做時,也得想到萬一出事或無法負責到底時的備案才行。
像奧黛莉赫本飾演的伊萊莎,就是大吵大鬧,叫到讓喜歡安靜的希金斯受不了,只好先答應再説;在本書中的伊莎貝爾,則是假如湯姆堅持要回報有船載著死人跟活生生小孩的消息,把「上帝賜給她的」孩子搶走的話,就立刻不要活的樣子。她們在情急之下都只想著要滿足自己長久以來的願望渴望,不顧那可能或多或少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即使她們私下偶爾會想到因自己的行為而受害受苦的人,像伊莎貝爾想到漢娜,她也只是向上帝禱告時一起把漢娜講進去,實質上並沒有要把小孩還回去。
湯姆為了伊莎貝爾而屈服,但在知道「自己的孩子」真的有個親生媽媽在等,他的良知使他難以度日,只好想辦法要讓走岔的路能再回到正途,因為他從戰場上活著回來以後,就發誓一定不要再讓任何人陷入不幸。不過他也從頭到尾都保護著伊莎貝爾,不顧律師和朋友的好説歹説,硬是説這全是他一個人的主意。這讓伊莎貝爾完全無法接受、只恨湯姆讓她的孩子被搶走,卻忘記原來她才是搶走孩子的人。她的母愛很偉大、她流產過三次很令人同情,但這仍然不能成為做錯事或不補救的藉口。
漢娜莫名其妙的同時失去丈夫跟小孩,她以淚洗面四年、被當成思念孩子太過而無法面對現實的神經病一千多天,在總算把孩子帶回家之後,孩子卻把她當成綁架小孩的拐子、把她從父母身邊搶走的壞人,讓她夢想已久的母女溫馨重逢畫面,成為充滿尖叫哭鬧的活地獄。漢娜看著從露西變回葛莉絲卻萬分悲慘的女兒,對湯姆的恨意就更深一些,因為她以為事情就像湯姆為了保護伊莎貝爾而在警察局説的那樣,都是他想要留下小孩,才要伊莎貝爾養露西。她看到別人親子和樂的景象時,便再怨恨些她被湯姆搶走的時光。
而伊莎貝爾的父母,漢娜的父親與姐姐、湯姆的同事們如何想要幫助這幾個不幸福快樂的親人朋友,那些感情描寫也是很生動感人的。
~~故事撐到四百頁
耶!
這是可以用來做心理測驗,看看自己跟親朋好友的個性是像湯姆、漢娜、伊莎貝爾或其他書中人物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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