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同學要成立「張東君被害者之友會」哩

前一陣子在部落格上看見「只有管理員可見之悄悄話」,看了以後發現那是自中學畢業以來只見過一兩次,最後一次見面也已經超過15年的國中同學。回了信以後,約了她今天中午一起吃飯。號稱記憶力很好的我,對於她今天說的事我卻是一件也不記得。全都是我的「惡習劣行」。

 

她說:「在有個很熱的夏天,你好像要跟我說話,可是那是在上課的時候不能說話,所以我就沒有理你。結果你(在下課的時候)就拿了一杯水,拉開我的衣領就倒了下去。不論我後來進去過多少冷氣很強的房間,效果都沒有像你那杯水一樣,比極恐怖的小說還要讓人涼徹心肺……。」
這讓身為當事人的我立感「透心涼」。然後我再問說:「還有嗎?」
她又說:「我還記得妳很常把同學的鉛筆盒呀什麼的藏起來,讓人家找不到。原本東西都會完好無缺的出現,可是有一次你跟我借原子筆,還我的時候已經把它五馬分屍了……
欸,我真的一點也不記得。顯然被欺負的人會記上一輩子,可是作壞事的人就完全忘光光。
雖然我希望在島田書中出現的動物學家不管角色大小都應該是個好人,不過我要是把這件事告訴島田的話,就有可能會增加動物學家「客串」當被害人的機會,理由是因為「小時欺負同學?」
話說回來,在我上大學的時候,還真的有收到另一個國中同學的傳話說:「我原諒你們對我做的事了」可是,我反省了半天也沒想起我做了什麼事耶。
無論如何,我要是過去太頑皮、有得罪到的同學呀朋友呀,真是對不起呢。你們要不要組一個「張東君被害者之友會」,咱們來開個同學會呢?
不過要是你們覺得被我「欺負」的理由,是因為我拿毛毛蟲或老鼠給你們看的話,那可真是天地良心,我絕對不是以拿動物嚇人為樂。我一定是因為我太愛毛毛蟲、很想跟你們分享我對毛毛蟲的熱愛,才會拿著牠們現寶的呢!(我確實記得我們班的班長只要一看見毛毛蟲就會起疹子)
評論: 5 | 引用: 0 | 閱讀: 1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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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aHakkinen [ 2007-04-14 23:50 網址 | 回覆 | 編輯 刪除 ]
看了翻譯小姐最後這段,有種(木神)森羅的感覺 Orz
frogwitch [ 回復於2007-04-15 10:50 | 編輯 刪除 ]
我有點壞耶,我還把這一堆中文寫成日文寄給光文社的先生轉島田......
可是我真的很喜歡毛毛蟲耶,我曾經在床底下養了三十多隻毛毛蟲,純粹是因為我發現毛毛蟲吃什麼顏色的東西,就會大什麼顏色的大便.然後就養了毛毛蟲當我的[彩色便便製造工廠],用很多火柴盒收集不同顏色的便便.最後再把收集到的彩色便便磨成粉來畫畫.
而最後的笑話就是---三天以後原本彩色的畫全部變成便便色啦!
老同學 [ 2007-04-15 01:04 | 回覆 | 編輯 刪除 ]
巫婆同學: 看見你寫這篇"加害者自白書",不僅文情並茂且活靈活現,讓我有如重回當年的現場 ! 不過除了當時有點生氣外,我一點也不氣你,反而很懷念有這樣一位另類ˋ有趣的好友 !(這真是讓人永遠記住的好方法啊)只是後來聽說你"繼承衣缽"唸動物系,真怕你會加害研究的小動物,心中默默替動物們祈禱,好加在 ! 上帝聽到我的聲音,你不但成為動物保育專家,還完全忘記當年的"惡行",可見研究動物已讓你改變當年的性情,當年我的犧牲也算功德一件,替動物界成就了一位好保母!可是.....想到那隻毛毛蟲,真的還是要坦白對你說: 有些東東....好朋友還是不能一起分享啊.........
frogwitch [ 回復於2007-04-15 10:55 | 編輯 刪除 ]
謝謝同學您的大度量,巫婆銘記在心......
我現在還是會拿毛毛蟲或蛇給人家看,不過那些[人家]都是小朋友,會先退避三舍再咯咯笑的跑回來摸喔.所以基本上來說我有學到教訓,只把我的[好東西]和同意我的看法的[好朋友]分享了,對吧.
從前常為了給同學看毛毛蟲或老鼠而被罰站,現在辦營隊是大家繳費來參加,我沒拿出動物來給他們看時,他們反而會很沮喪呢.
工作和興趣結合為一,多好!!!
啊,離題了.
不過真的好懷念老同學喔!多去找一些我的受害者來說故事給我聽,當我下下下本書的材料好了........
frogwitch [ 回復於2007-04-15 11:51 | 編輯 刪除 ]
剛剛想起來,我在國中高中時因為不是唸女生班就是唸女校,所以有隨口叫人老婆的習慣.一路叫到老婆人數比韋小寶多上三倍有餘.
啊你是我老婆第幾號?你要不要除了替我組[被害者之友會]之外,也順便替我找找我的[老婆們]回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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