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不能未經授權就使用「有名有姓」的動物打自家的廣告

今天收到同事寄來的信,上面有一個網址連結,在問我們有沒有跟該企業合作。
我點上去看過之後,發現上面的廣告主標是「※※熊扮熊貓?」及「熊貓跟熊是好友?」
廣告詞是「喜歡團團圓圓嗎?※※熊偷偷告訴你其實他跟團團圓圓是好朋友,既然大家喜歡熊貓,也要愛屋及烏喜歡※※熊喔!」
這是某有鞋有棒球隊的企業的產品廣告,在賣T恤。
由於巫婆和同事們的業務是動物認養,需要從各方面維護動物園的權益,所以我可以告訴大家:「團團圓圓不認識這隻※※熊啦!」
熊跟貓熊當然可以是好朋友,※※熊高興跟誰交朋友都好,但是想在產品上說自己跟團團圓圓是好朋友的話,麻煩先跟動物認養小組「交朋友」一下喔。
企業有跟沒名字的動物交朋友的自由,但是不能未經授權就使用「有名有姓」的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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